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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20-02-08 19:21

“全面调查涉及李文亮有关问题”应彻查四大问题

“全面调查涉及李文亮有关问题”应彻查四大问题
原创 医食参考 2020-02-08 08:05:00

?四大问题包括:李文亮到底算不算造谣?李文亮有没有因为“造谣”受到单位处分?李文亮有没有得到合理的治疗?最重要的,谁该为武汉市卫健委发布不实信息负责?
2月7日13时2分,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这是继6日夜全网蜡烛刷屏、痛悼李文亮的24小时之内,又一次全网刷屏事件。
对于前者,许多网民用:“泪流满面、无以言表”来表达悲愤之情;而对于国家监委这则49个字的信息,则是全网刷屏欢呼。
不得不说,国家监委对涉及一名普通医生相关问题启动调查组专项调查,并且“经中央批准”,这是闻所未闻、极为罕见的孤例。但是,这也正是党和国家在全国抗击新冠病毒的大背景下,顺应民心之举。可谓民心所向、无可阻挡。
参考君梳理2月6日、2月7日有关李文亮医生舆情得知,网民当下集中关切四大问题,呼吁国家监委调查组彻查:
1、李文亮到底算不算造谣?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李文亮在同学群里提到:“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2020年1月1日,武汉警方发布通报称,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两天后,李文亮收到警方的训诫书,警方认定“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的言论,不属实。
然而,1月28日最高院官博发表文章、探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8名“造谣”者事件说:“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汹涌舆情之下,1月29日“平安武汉”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对上述事件经过及适用法律与采取措施作出解释,但并未认为处置有何不当。

鉴于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8名“造谣者”的行动,对李文亮本人、以及全国抗击新冠病毒战役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李文亮当时所述是不是谣言,理应调查清楚、明白结论。
2、李文亮有没有因为“造谣”受到单位处分?
1月3日,李文亮签下“训诫书”回到单位上班,此后继续接诊患者致自身染上新冠病毒肺炎。
网民们关心,李文亮被公安机关训诫后,有没有因此受到单位处分,以及由此引发来自单位的其他后果?会不会因此导致身心俱疲、影响健康,从而免疫力低下染病?
3、李文亮有没有得到合理的治疗?
网友们痛惜:李文亮只有34岁,正值青壮年,按照常理应能扛过病毒,为何人就没了呢?有没有得到适当的治疗?
甚至有“阴谋论”怀疑:他是不是被医院“穿小鞋”了。
2月7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宋树立表示,后续将认真研究李文亮案例。
人们拭目以待。
4、最最重要的,谁该为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不实信息负责?
武汉市公安机关对李明亮等8名“造谣者”作出处理,其依据就是武汉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也正是这些通报中的某些不实信息,对全国抗击新冠病毒之战,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公平地讲,即便当时武汉卫健委公布的信息及时准确,也未必能够制止新型肺炎蔓延。而相关专家和部门,对新冠病毒的认识,也有个渐进过程,这些都可理解。但问题在于:不实信息造成各地政府与公众,误判新冠病毒性质,贻误战机导致疫情迅速蔓延乃至几近失控,这也是广大网民的共识。
人们想知道,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这些与事实有重大出入、误导公众与领导决策的信息,到底该如何定性?是瞒报、迟报?还是仅仅是“不准确、不及时?”
梳理武汉市卫健委通告可知,其在2019年12月31日发布《情况通报》说:“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并且在2020年1月5日、2020年1月11日,发出类似“未发现明确人传人证据、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信息。并且后续通告显示1月11日至15日,无新增病例。
当然,我们现在根据曝光的事实以及《新英格兰杂志》刊登的相关专家论文可知,武汉市卫健委这些《情况通报》有关“是否人传人、医务人员是否感染”的信息,与事实有重大出入。
而在2020年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应急办主任许树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疫情发生后,国家卫健委指导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日、5日、9日发布了疫情和防控信息。
据此可以肯定地说,武汉市卫健委发布这些《情况通报》、以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8名造谣者事件,不能孤立地加以理解。
那么,哪些人知情、哪些人在误导决策?哪些领导和专家对出台这些《情况通报》内容负有责任?
武汉市市长周先旺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对于疫情披露不及时,希望大家理解,它是传染病,传染病有传染病防治法,要依法披露,作为地方政府,我获得信息之后,受权之后才能披露,这一点在当时不被理解”。
中国疾控中心方面,1月31日,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被问及中国疾控中心到底何时发现病毒有“人传人”迹象?冯子健回应说,早期已经有“人传人”的看法,但受当时条件限制,谨慎作出“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等结论。
然而,他同时又说:“我们从最早开始,就把它当作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来对待,第一时间采取了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措施。”
都没有责任呐?
2003年“非典”疫情,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决战决胜的重要基础。当下,抗击新冠疫情形势危急,我们更需要实事求是,用真相与果敢行动来凝聚人心。
公道自在人心,砖瓦铸就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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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参考君
图片来源:新华网、国家卫建委官网、深圳新闻网